一、省内户口迁入、迁出
本省范围内跨地市户籍居民户口迁移,可以向拟迁入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当场办理迁入手续,不需要提供《准予迁入证明》和《户口迁移证》。具体落户流程以迁入地户籍政策为准。
二、新生户口迁入
考生入学报到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往学校。如愿将户口迁来学校的,户口迁至“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泰丰大街168号安徽理工大学学生集体户”。
1、省内学生户口迁移的,凭录取通知书、本人户口本、本人身份证办理;
2、省外学生户口迁移的,凭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办理。(属于江苏省、上海市、浙江省需要办理户籍迁移的学生可自愿选择长三角一体化户口网上迁移,办理前请务必提前电话咨询淮南市政府服务中心户政办理电话0554-6262110)。
3.学校保卫处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
三、应届毕业生户口迁出省外
(一)毕业生户口迁往省外升学地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2.毕业证书;
3.居民身份证。
(二)毕业生户口迁往省外就业地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
2.准迁证;
3.居民身份证。
(三)毕业生户口迁往省外原籍地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
2.个人申请(学院盖章);
3.居民身份证。
四、新入职教职工户口迁入
1.人事处出具的入职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保卫处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新进教师携带人事处出具的入职证明及居民身份证至保卫处综合科办理同意落户证明)
五、户口迁出省外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准予迁入证明》。
六、合法稳定住所迁入
公民以购买、继承、租赁等合法方式取得房屋所有权、使用权的,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及子女的配偶、子女等可以在房屋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户口迁移。《不动产权属证书》产权人暂不办理户口迁移的,可经产权人同意,其夫妻另一方、父母、成年子女可申请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其他直系亲属办理户口迁移。《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为共有产权,且产权共有人为非直系亲属的,须经产权共有人商定,确定其中一方申请办理户口迁移,其他产权共有人放弃办理户口迁移。
未成年人购房迁移入户,需由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提出落户申请,未成年子女随迁。
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以不动产权属证书为依据登记为家庭户。申请户口迁入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不动产权属证书》;
3.申请人有配偶、子女、父母等随迁的,需提供申请人与随迁人员的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原始档案等关系证明材料);
4.其他产权共有人现场签署放弃户口迁移的书面报告(产权共有人为非直系亲属的提供)。
上述受理范围内的业务,需材料齐全或提供相关有效证件(证明)方能办理;受理范围外的其他业务情形,将继续由入户地或户籍地的派出所办理。
七、居民身份证业务
1.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学生证、学生卡等任何一个有效证件;
2.穿深色上衣,褐色发髻,不佩戴首饰,不化浓妆;
3.省内办理身份证的以微信、支付宝支付,省外的以现金方式收取费用。
八、户籍证明业务
1.个人身份证原件;
2.单位或学院盖章证明(户籍证明用途);
3.户籍证明有效期为30天,同月内不能重复申请。
九、电子居住证办理流程
电子居住证现已开通网上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1.打开皖事通选择办事大厅 2.选择淮南市高新区管委会


3.选择证件办理 4.选择居住证申领

5.点击办理 6.同意协议并办理
6.输入相应信息 7.上传照片

上传照片为:学生证和住宿证明
电子居住证办理咨询电话:0554-2378153
校园为民综合警务站电话:0554-6899110
地址:平苑公寓1号楼北侧一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