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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部(处)、人民武装部工作职责

一、保卫处、党委保卫部

保卫处、党委保卫部是学校负责学校安全稳定和校园秩序管理的职能部门。

1.负责研究制定学校综合性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督促指导内设机构落实学校各项安全工作部署;

2.负责学校情报信息调研和搜集工作,参与处置各种不安定因素和突发事件,协助政府安全部门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3.负责学校安全保卫、消防安全和校园秩序管理工作,组织和参与安全宣传教育演练活动,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校园安全事故,配合公安机关处置涉校案件;

4.负责指导校园综合警务站做好治安防范和服务工作;

5.负责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和防火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调、配合政府相关部门治理校园周边安全隐患。

二、党委武装部

人民武装部是负责学校人民武装工作的职能部门。

1.负责学校国防教育、兵员动员、兵员征集和兵役登记等工作;

2.负责学生军事理论教学和军事技能训练工作;

3.负责学校预备役应急分队(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

4.负责学校“双拥”及“军民共建”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历年复转军人的管理和教育;

5.负责学校国防工程、人防工事和警报系统的管理,配合上级军事部门及学校后勤管理部门做好维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