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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开展校园安全月活动

2012-12-05  点击:[]

冬季是火灾、安全事故以及各类案件的高发季节。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预防各类案件及灾害事故的发生,促进学校各项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维护学校良好的治安秩序和育人环境,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经学校研究,决定自12月1日至30日,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校园安全月活动。

学校为此活动专门成立了以副校长王其东为组长的校园安全月活动领导组,各处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员,保卫处副处长李明为办公室主任。校园安全月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12 月1日至7日为宣传、教育阶段;12 月10日至27日为各单位自查、检查阶段;2013年1月上旬总结、表彰阶段。

活动要求各单位要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全稳定工作是学校发展的基本保证,开展安全月活动是切实维护好学校安全稳定的重要手段,各单位要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和“安全第一”的观念,高度重视此项活动的开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章立制,责任到人,责任到岗,层层分解,狠抓落实,切实维护一方平安;二是对照标准,认真自查。安全自查要全面彻底,不留死角。查出的突出问题,要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排除;一时无法排除的,要立即采取措施,确保不发生事故。对认识不到位、检查不到位、责任不明确、工作不落实,或查出的事故隐患因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而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将按安全包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追究直接责任者和相关领导的责任;三是校园安全月活动结束后,学校将召开总结表彰会。会上还将与各单位签订2013年度《安全保卫责任书》和《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进一步促进学校安全工作的全面落实。

学校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开展校园安全月活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迫切需要,是营造安全、稳定、有序校园环境的必要措施。通过每年一次的校园安全月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健全了学校的安全防范机制,有效的预防了重大火灾事故和刑事案件的发生,切实维护了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营造了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目前,各单位按照学校综治委《关于开展校园安全月活动的通知》要求,认真谋划,积极部署,安排开展系列活动落实和贯彻通知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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